八個月前,OpenAI推出人工智慧(AI)聊天機器人ChatGPT,掀起的「生成式AI」熱潮延續至今。但如今,AI的「致命傷」也日益暴露在眾人眼前,可能使微軟、Google乃至於其他跟著爭先恐後推出AI應用的科技巨人如蘋果和亞馬遜,統統成為待宰肥羊。
華爾街日報專欄作家凱斯勒指出,AI的致命傷在老派的媒體問題。
首先,可能喫上著作權(copyright)官司。
諸如ChatGPT、Google的Bard和Meta的Llama,都是大型語言模型,意思是這些AI工具藉由讀取伺服器可能撈到的一切資料,包括維基百科(Wikipedia)、充滿偏頗言論的推特(社群平台X的前身)、喊進GameStop這類迷因股的網路論壇Reddit等來源,輸入上兆個參數。飽食這種種資訊,ChatGPT難怪容易產生妄想。社群媒體公司如今也想分一杯羹,因此對掃瞄平台上的資訊設限。
目前的搜尋結果雖會呈現一小段著作權內容,但一般被視為「合理使用」。不過,OpenAI或Google或Meta可以掃瞄別人的著作權素材,然後據此創作全新的內容?或者,「生成式AI」產生的東西,應當被視為「衍生作品」,需要經過原始著作權所有人許可?
最近一連串與AI相關的著作權官司興起,可能有助於解答此問題。
喜劇演員暨作家Sarah Silverman上月加入集體訴訟的原告行列,控告OpenAI和Meta「剽竊、併吞」他們享有著作權的內容,製作出「衍生作品」。
小說家Paul Tremblay與Mona Awad控告OpenAI,指稱該公司的ChatGPT摘要書籍內容的能力超強,是因為先掃瞄他們的書才辦得到。
AI生成圖片公司Stability AI遭Getty Images和其他公司控告,因為經文字指令驅使後,便掃瞄他們的圖庫並擅自取用圖片作為AI生成圖像的基礎。
ChatGPT撰寫程式碼的能力愈來愈強,最近微軟的AI寫程式輔助工具「Copilot」開始每月收費30美元,或許有助於支付一筆可能上看90億美元的侵權官司賠償金。律師Matthew Butterick代表一群開放原始碼程式設計師提出集體訴訟,控告微軟和OpenAI盜用有著作權的程式碼。
第二個問題是誹謗官司。
若說著作權官司是一陣「頭痛」,那麼誹謗官司的嚴重性就有如要動「腦白質切除手術」。
社群媒體公司和雲端服務業者因為受到1996年美國「通訊端正法」第230條款保護,無須為平台上由用戶目行發布的內容承擔法律責任,責任由發布者承擔。沒有這230條款,就沒有後來的推特或臉書。
但諸如ChatGPT這類工具不只是「代管」(host)內容,他們還「製作」(create)內容,形同出版者,且不受任何類似「230條款」的法律保護。
電台主持人Mark Walters控告OpenAI誹謗,因為ChatGPT指控他挪用一家非營利組織的資金。他的指控或許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新興的AI產業迫切需要法律保護--姑且稱之為「230條.ai」。但科技公司在仍欠缺法律保障時就急於推出AI產品,顯得十分不智。凱斯勒預期,遊說團體不久將力促國會採取行動。
一般美國企業顯得較小心翼翼。不少企業禁止員工在公務筆電上使用ChatGPT,擔心自家專屬的程式碼和智慧財產遭AI工具竊取,或衍生出法律責任問題。
微軟、Google和動作較慢的蘋果與亞馬遜,合計市值超過8兆美元,想必會引來一群「集體訴訟餓狼」追逐,而他們的AI產品與服務正是狼群眼中的待宰肥羊。
AI是科技業的未來,且將推動經濟下一波生產力成長和財富創造;然而,倉卒在市場上推出準備不周、甚至嚴格來說有違法之虞的AI工具,將減緩AI應用普及的步伐,實屬可惜。凱斯勒呼籲這些公司,儘快設法保護自己的「阿基裏斯腱」,補強AI法律弱點,事不宜遲。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AI曝致命傷!微軟、Google等科技大咖恐成待宰肥羊
地址:https://www.torrentbusiness.com/article/548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