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時速不能超過25公裏,但經違法改裝時速動輒破百,且未懸掛號牌,在道路恣意橫行,嚴重危害行車安全,台南市警局交通大隊統計,去年全市因電動自行車車禍,30天內死傷人數達1066人,警方6月啟動取締拼裝電動自行車專案後,迄今沒入無審驗合格標章拼裝車39輛、違法改裝車9輛,警方將針對火車站、工業區路段等移工易聚集處加強稽查取締。
警方指出,改裝後的電動自行車,行駛時速可達百公裏,今年1月24日白河區172線虎山路段發生23歲男性移工騎電動自行車失控自撞路樹,傷重不治,調查肇事原因研判與超速有關。
警方表示,騎拼裝電動自行車以移工為大宗,除在火車站、工業區路段等移工易聚集處加強取締,也翻譯製作菲律賓、印尼、泰國、越南4種語言宣導單,請業者向移工宣導騎乘合格電動自行車的重要性,以及「違法上路、絕對沒入」的後果。
交通大隊指出,立法院4月19日已3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應經審驗合格、懸掛牌照,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未投保者,監理機關將不登記、換照、發照,如未領用牌照行駛,將罰1200元至3600元,在納管前所購買合格電動自行車,須於新法施行後2年內,依規定領用並懸掛牌照,否則最高可罰3600元。
交通大隊代理大隊長陳宇桓說,相關罰則預計年底上路,新法施行前的空窗期,針對沒有審驗合格的電動自行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沒入,提醒大家不要以為電動自行車沒牌照就心存僥倖,違法拼裝車上路,查到一律沒入。
市警局長方仰寧說,部分店家為牟利化整為零方式進口不良零組件,拼裝後低價販售給移工或民眾,警方將比照酒駕肇事溯源機制,追查販賣的店家,遏止拼裝車危害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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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拼改裝電動自行車橫行 台南沒入48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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