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日發布本土版ICS(TW-ICS),其中金管會採取壽險及產險兩大保險公會的意見,特別把過渡時限從原本金管會研擬的10年,再放大到15年,比南韓的10年還多了5年,現在已為亞洲地區最長期間,而且台股風險係數還用已開發國家的35%為標準,將在2026年正式上路。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本土版的ICS是考量我國保險業實務現況及影響性,並與保險業者充分溝通後訂定,並訂出市場風險-股票、不動產、公共建設在地化及過渡性措施的相關風險係數。
其中,股票與不動產新的風險係數,分別為35%、15%,但公共建設則給予特別優待,前五年都維持原本的1.28%,5年期滿再訂出新的風險係數,主要因為政策的需求,希望能導引更多的壽險公司資金進入公共建設。而後續因此從台股、不動產移往公共建設的壽險資金有多少?亦有待觀察。
對台版的ICS措施接軌國際的執行方式,保險局也說明,國內上市上櫃股票及不動產將採平均遞增方式接軌在地化係數,規劃自115年起提供15年過渡年限予業者進行資產配置調整;政策性公共建設部分於前5年,即115年至119年將維持現行RBC制度的1.28%,後10年則同樣採平均遞增方式,以逐步符合TW-ICS風險資本計提標準。
其中在股票係數的部分,尤引人矚目之處在於,台灣屬開發中國家,原本ICS的風險係數應為48%,但是據悉,在壽險業者爭取之下,金管會同意公會建議,將係數再降為已開發國家所適用的35%,比原本應適用的48%少了13%
對於台灣雖未列已開發國家,但同樣使用35%的風險係數,蔡火炎表示,因為我國並非必須直接適用ICS的IAIG1(國際活躍保險集團)成員,因此,可有彈性直接使用在地資料估計,股票風險係數經過近20年的股市波動資料估算之後為35%。
ICS新制並不鼓勵保險業者投資台股或不動產。蔡火炎表示,保險業要考量資產負債配置,要走長期固定收益來匹配負債,因此股票與不動產都是非適格資產,兩者在自有資本時都不會被算進去,包括不動產並未有即時利用收益,所以希望保險業者要謹慎投資,所以才給15年的過渡期;相對的,政府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則為適格資產,但蔡火炎也提醒,可贖回債券就不是,因為可能存續期間很短,無法作保險公司長期負債面的匹配。
而在新的風險係數之下的加壓幅度,股票風險係數若從原本的21.65%在15年之後,變為35%,因此設算之後,等於平均每年加壓 0.89%;至於不動產,從7.81%增至15%,所以等於每年加壓0.5%。
蔡火炎說明,對於ICS 2.0的接軌,世界各國包括港、星、大陸,都有自己的一套標準,台版的接軌則是希望用ICS方法論,但在風險係數用在地資料來作在地化處理。蔡火炎亦對接軌必要性指出,因為保險業的清償力,仍在國際間要有可比較性,至少方法論要相同,業者未來若要去海外增設據點,才能有公平基礎和其他國家業者作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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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金管會對保險業放送利多 本土版ICS措施過渡期間15年「亞洲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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