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資訊報導,鴻海(富士康)已促請美國法院駁回電動車製造商Lordstown Motors的破產聲請案,指稱這個昔日商業夥伴懷著「惡意」聲請進入破產程序,卻毫無希望重整成功。
鴻海20日向德拉瓦區美國破產法院表示,Lordstown上個月依據美國破產法「第11章」(Chapter 11)聲碃進行破產重整一案,應該予以駁回,或改為依據破產法「第7章」(Chapter 7)進行破產清算。
總部在俄亥俄州的Lordstown在6月下旬聲請破產,並且把陷入困境大致歸咎於鴻海未信守電動車生產協議和財務承諾,因而在依循破產法11章聲請破產的同時,也控告鴻海違約。
鴻海20日則向法院表示,Lordstown等到準備好提告才聲請破產重整,其心昭然若揭。鴻海指出,Lordstown當時已面臨可能遭股東控告和專利侵權訴訟,且已確定「基本上已無法藉生產、銷售唯一產品獲利,因此必須結束營運」。
鴻海還說,Lordstown藉破產重整繼續營運無望,自我兜售了將近兩年仍未能找到願意收購的買主。
鴻海說:「破產法論壇矯正不了一個耗時多年的銷售流程,那在破產前就行不通了;也不該授權債務人拿股東經由破產法11章討回的錢去賭博,況且破產重整程序既所費不貲,也毫無成功的可能性。」
Lordstown未即回應彭博記者的採訪。這家電動車製造商2020年透過與一家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合併借殼上市,懷著不久後每年將量產數萬輛電動皮卡的崇高理想。結果,該公司在聲請破產前,總共只生產65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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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Lordstown破產重整案 鴻海促美法院駁回:是「惡意」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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