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公布以附加負擔通過遠傳電信(4904)吸收合併亞太電信(3682)結合申報案,不禁止其結合。電信兩大合併案「遠傳併亞太電信」率先通過,「台灣大(3045)併台灣之星」則仍在審核中,遠傳表示,感謝公平會委員們與承辦單位審議本案的辛勞,並給予遠亞併附帶條件的通過。
遠傳指出,因為我們尚未收到公平會行政處分函,無法得知具體內容,待收到處分函後,才能回應外界的關心詢問.謝謝大家的支持。
公平會表示,電信產業具高技術、高資本的特性,企業透過資源整併,可改善經營效率及提升競爭力;但國內為數不多的電信事業因合併而減少,且將產生市場集中度及價格上升的疑慮,本結合案對於產業及社會大眾影響重大,公平會依法積極處理、審慎評估,除詢問國內虛擬行動網路服務經營者外,並邀集相關競爭事業、學者專家、產業主管機關及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進行充分討論,以廣納各界意見。
經公平會分析,存續公司遠傳電信整合亞太電信之頻譜、網路及人力等資源後,可提升頻譜使用效率、涵蓋率及網路品質,也有助於促進5G應用服務發展,核心網路整併可減少機房、基站重複建置,可落實節能減碳的政策目標,而具有整體經濟利益。但本結合實施後,行動寬頻服務市場佔有率、市場結構及市場集中度均有所提高而仍存有部分限制競爭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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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平會有條件通過「遠亞併」 遠傳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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