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地籍資料正確性,屏東縣府地政處統計,截至今年7月,縣內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列冊管理的土地仍有3萬252筆、建物仍有1105棟,土地持分面積約1235公頃,根據今年公告現值計算,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總逾140億元,呼籲尚未辦理繼承登記的繼承人盡速辦理。
地政處指出,今年2023年新增列管土地筆數1720筆、面積約83公頃,土地總價值逾8億元。今年新增列冊土地中,有2筆座落在屏東市農牧用地,今年度公告現值計算面積總價值達1800多萬,兩塊土地面積共2500坪,產權單純,被繼承人在2005年間共有物分割繼承登記取得,今年3月通知其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但從2020年過世迄尚未辦理繼承。
地政處指出,維持地籍資料正確性,避免因長期土地權屬不明,造成繼承人間更大糾紛,影響土地開發利用,依據土地法第73條及第73-1條規定,土地及建物自繼承開始日起,6個月內應辦理繼承登記。如未於期限內申辦登記,除每逾1個月處登記費1倍的罰鍰,超過1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地政機關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申請登記,若仍沒有民眾辦理登記,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期滿後由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5次未脫標即登記國有,所得價款保存10年,如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
民眾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處分析原因,不知道祖先留有不動產,有的因繼承人數眾多或複雜難以整合,若無法會同全體繼承人申請,可由1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先申請繼承登記為公同共有,等全體繼承人達成協議,再辦理遺產分割,不要錯過申請繼承登記期限。
地政處說明,辦畢繼承登記好處,除可避免罰款及列冊管理期滿移送標售的情形外,更因產權清楚,便於繼承人規畫使用,且如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被徵收時,繼承人要申領徵收補償費需檢附繼承系統表、遺產分割協議書及印鑑證明等文件才能領取,但如果已辦好繼承登記,因產權單純領取補償費也變得相當容易。
地政處及各地政事務所宣導未辦繼承登記業務,每年在由清明掃墓製作宣傳海報,轉請各鄉鎮市公所協助於殯葬設施張貼,以提醒尚未辦理繼承的繼承人速辦理繼承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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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屏東逾期未辦理繼承土地列冊逾3萬筆、總值逾14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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