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在香港Web 3嘉年華的一場聚會上我有幸聆聽了Animoca Brands的某個負責人談他們對NFT和遊戲的觀點。
會議結束時我曾迫不及待地希望向這位負責人請教他們當時決定投資無聊猿時的思考過程及邏輯。非常遺憾的是他還要趕着參加下一個會議,所以我這個念想便不得不作罷。
這段往事我分享在了4月16日的文章《香港web3展會遊記》一文中。
幾個月過去了,這個念想一直橫亙在我心頭,讓人難以忘懷,直到最近我才在一篇文章中找到了完整的答案。
這篇文章就是Animoca Brands的聯合創始人Yat Siu於7月13日發表的長文《Why culture and ownership are critical to the metaverse: Opinion》
(https://forkast.news/why-culture-ownership-critical-to-metaverse/)
這篇文章有很多精彩的觀點值得大家細品。今天我按自己的理解和大家摘錄分享其中一些和NFT相關的觀點。
這篇文章首先闡述了在當代社會經濟中,文化的重要性:僅僅在美國,2021年和文化相關的產業產值就超過了一萬億美元。
而文化涉及到的產業衆多,包括藝術、時尚、影視、遊戲等。文章還認爲在現代社會,文化不僅僅指藝術品、時尚服裝,還包括汽車、房產、珠寶甚至紋身、穿刺等等。所有這些都是現代社會人們用來彰顯自己文化、品味和興趣的載體。
而在虛擬世界,文化最值得關注的載體就是NFT。
文章舉例談到:沒有文化,就沒有娛樂;沒有娛樂,就不會有電視、電影、遊戲;沒有遊戲,就沒有PlayStation、Xbox、任天堂、遊戲PC。沒有遊戲技術的進步,我們也不會有各種圖形技術(比如GPU)和相關的產業(比如芯片)。
而文化要在價值上有所彰顯,有兩個因素在其中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第一個是文化載體的所有權;第二是載體所有權所產生的網絡效應。
文化載體的所有權賦予了所有者經濟上的自由。它使得所有者能夠所心所欲的處理它、交易它,並享受與其相關的經濟利益(比如知識產權)。同時載體的所有權還讓所有者成爲圍繞那個載體所形成的網絡效應的一部分。
那什么是文化載體所有權產生的網絡效應呢?
文章用汽車工業進行了類比。以汽車爲例,當一個人擁有一輛汽車以後,他就會產生一系列圍繞汽車所需要的服務比如保險、零件、音響甚至租賃、共享租車等服務。這些服務圍繞汽車產業形成了一個巨大的商業網絡和生態。而這個商業網絡和生態所產生的的價值已經遠遠大於了汽車工業本身。
與此同時,由於這種網絡效應,擁有一輛車的體驗會變得更豐富、更有價值。而圍繞汽車的每一項新增業務或服務都會爲這輛車的擁有者帶來更強的網絡效應和體驗。
這就是載體所有權所帶來的網絡效應。
更進一步,文章認爲文化載體的所有權還能構建我們的身份和價值觀。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穿的衣、开的車等在某種程度上都代表了社會中某個群體共同認可的價值觀。而這些價值觀形成了我們的身份、遺產和故事。
而在身份構建方面,載體本身的功用並不那么重要。
文章在這裏特地列舉了無聊猿的例子,下面我直接引用一段原文:
They look at a Bored Ape (Bored Ape Yacht Club is a project of Yuga Labs, one of the portfolio companies of Animoca Brands, which also includes Forkast Labs) and say, ”How can that be priced higher than my Birkin bag, which is an actual real item I can use in the physical world?” But that is an error in thinking. People don’t buy a hugely expensive Birkin bag just to put stuff in it. Pure utility is not the point. The value of a Birkin bag comes from the network effect generated by all the people who consider Birkin bags to contribute value to their social identity. The bag’s pure utility is a distant second. It’s about owning a story and being part of a culture and community that become integrated with one’s identity.
翻譯:人們看到無聊猿,評論道:它怎么能比我的Birkin包還貴?我的包可是個真實的物品,我能在現實世界中使用它。這個觀點是錯誤的。人們买Birkin包可不是用它來裝東西。單純的功用不是關鍵。Birkin包的價值源於一個網絡效應,這個網絡效應由一群將這個包視爲他們身份象徵的人所產生。有一個Birkin包意味着成爲這個網絡和社區的一部分,它使個人有了一種身份。
文章將這個觀點引申到加密世界,認爲同樣的道理適用於元宇宙中的數字文化:所有權、身份及網絡效應遠比單純的功用重要。另外社會身份已經成爲元宇宙中數字物品的一個新功用,這就像現實世界中的Birkin包一樣。
文章認爲元宇宙中數字物品的演化和發展是其中最有魅力的東西。它意味着在Web 3生態中,基於新的所有權會產生新的虛擬經濟。
這個想象空間有多大呢?我們對比一下Web 2就知道了。
在Web 2,我們看到全世界有那么多人在遊戲中購买虛擬物品,而Web 2中的那些物品根本不歸买家所有,买家买到的只是有那些物品的授權而已。
Web 2中的虛擬皮膚、虛擬服飾這些東西沒有具體的功用,但它們卻能讓用戶展示他們的文化和身份。而僅僅這些交易就已經讓Web 2每年產生了幾百億美元的交易。
由此可見,Web 3中一旦出現這樣的的產業,其體量會多么大。
文章認爲:作爲虛擬世界文化載體的NFT,它存儲了數字文化。在我們理解了文化對經濟驅動的作用後,我們就很容易理解爲什么NFT能驅動Web 3的使用,包括化身、遊戲、教育、音樂等一系列應用。
因此,文化是开放元宇宙中激勵經濟和維持繁榮的支柱。而NFT則是Web 3文化的載體。
這篇文章讓我對Animoca Brands的一系列投資行爲和投資項目有了更深、更全面的理解。
在我看來,Animoca Brands的投資思維主要包括以下兩點:
1 看重文化可能構建的產業鏈和產業生態。
它要抓住一個產業鏈和產業生態中的核心項目,期望這個核心項目未來會演化產生出一系列周邊產業和周邊項目,進而形成一個大生態。
2 它看重的並不是某個項目具體的實際功用,而是看重它能否形成一種文化、一種身份、一種網絡效應。
從這兩個角度看,當時的無聊猿無疑都具備了相關條件。同時遊戲領域也是非常符合他價值觀的賽道,因此Animoca Brands大規模、壓重金投資了整個遊戲賽道,而並沒有重金投資DeFi賽道。因爲比起NFT,DeFi不具備形成文化、身份和網絡效應的要素。
這篇文章還有幾個關於比特幣銘文技術的觀點,我摘錄了其中兩點:
“Put simply, the Ordinals introduced by Bitcoin finally give the most valuable crypto community (by market cap) something it needed to expand meaningfully: a way to store not just digital value but also digital culture.”
翻譯:簡單地說,比特幣引入的序數(注:銘文協議的基礎)給了這個最有價值的加密社區進行擴展的東西:一種不僅僅是存儲數字價值更是存儲數字文化的方式。
“I have often remarked that while Bitcoins are stores of value, NFTs are stores of culture. I am now forced to revise that statement since Ordinals allow denominations of Bitcoin to serve as stores of culture.”
翻譯:我總是強調:比特幣是價值存儲,NFT是文化存儲。而現在我必須修改這個論述了,因爲序數(Ordinals)讓比特幣的計價單位(注:聰)能夠存儲文化。
看到這些文字,我想到了一句老話:“聽鑼聽聲、聽話聽音”。
在這篇文章裏,Yat Siu對比特幣銘文技術的不吝贊美是超過了我的想象的,但他僅僅只是爲了贊美嗎?
我認爲不是。
聯想他在文章中詳述自己對NFT和文化的觀點,我大膽一點猜測Animoca Brands很有可能正在布局銘文技術。在下個牛市,說不定我們會聽到某個銘文技術團隊獲得了Animoca Brands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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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Animoca Brands創始人的文章透露出什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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