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全縣有11處交通科技執法,今年初至7月中旬開出2萬444張罰單,其中以鬥南鎮延平路與大業路口開出罰單最多,另有6處科技執法取締不禮讓行人,也取締203件,雲林縣警局交通隊表示,明年將再爭取新設17處科技執法,提升道路交通安全。
雲林縣全縣有11處科技執法,今年一月開始至7月15日止,總共舉發2萬444件,其中以超速9598件最多,其次是闖紅燈6222件、未依規定車道行駛2322件,取締最多的地方是鬥南鎮延平路與大業路口有5226件,又以超速違規最多,有近4千件。
雲林縣警察局交通隊執法組長廖添寶表示,11處科技執法中有6處取締不禮讓行人,包含虎尾鎮文科路與廉使路口、鬥六市大學路與鎮南路口、鬥六市明德路與公明路口、鬥南鎮延平路與大同路口、虎尾鎮文科路與光復路口、西螺鎮大同路與興農東西路口。
廖添寶表示,科技執法取締未禮讓行人有203件,又以鬥六市大學路與鎮南路口取締87件最多,主要原因是該路口通往夜市,來往行人多,汽機車未禮讓行人件數較多。
雲林縣警察局交通隊長李仁表示,全縣今年至今交通違規舉發件數約10萬件,科技執法取締件數佔2成,因科技執法取締嚴謹,今年至今申訴件數僅7件,縣警局已爭取明年增設17處,包含鬥六分局區6處、鬥南3處、虎尾2處、西螺1處、北港4處、台西1處,待中央核定。
李仁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後,汽機車行經路口不停讓行人,將喫下6000元的罰單、機車1200元起,但一年內違規第二次就裁處6千元,還要參加道安講習,呼籲用路人確實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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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雲林6處科技執法取締不禮讓行人 光這路口就達5千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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