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設有333面「常有聲音照相執法」告示牌,但市議員陳俞融指出,去年聲音照相執法僅辦171場次,較往年少,其中清水、中區、霧峰區,去年更無執法場次,設告示牌卻未執法,根本虛應,民眾僅能無奈忍受改裝車噪音。
環保局長陳宏益說,噪音車輛取締,除移動式標準設備科技執法外,還有移動式聲音監測設備、固定聲音監測站、環警監聯合稽查等手段;將不定期檢討執行地點滾動調整,增加預算編列,向中央爭取補助,擴大稽查執法量能。
陳俞融指出,依市府提供統計,台中市中區、清水、霧峰等三區,共設置19處告示牌,但去年卻無一場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而中區更是連續3年未有執行紀錄,痛批市府,變相讓民眾認為根本不會取締,失去立牌告示意義。
陳俞融更提到,北區屬文教區,大廈住宅林立、人口集中,設有23處告示牌面,但2022年卻僅有執法1次紀錄,中清、進化北路口也常於深夜聽見噪音車聲響,未見改善。
另有李姓居民提到,進化北路一帶幾乎整天有噪音車,深夜更達高峰,北區機構多,時有救護車、靈車、宗教遶境等,聲音吵雜已不得安寧,卻還要忍受非法改裝車噪音擾人,質疑相關單位執法不積極,也讓許多居民只能無奈說「習慣了」。
環保局說明,北區去年除辦1場次移動式標準設備科技執法外,也執行4場次聯合稽查,查獲28輛噪音超標車輛;今年迄今則已執行5場次移動式標準設備科技執法、5場次聯合稽查,並設置1處固定聲音監測站,查獲35輛噪音超標車輛。
環保局也說,中央法規修正前,市府已擴增今年執行量能,於5月底完成20處固定聲音監測站,大幅提升監測時段,也預計全年執行230場次移動式標準設備科技執法及100場次聯合稽查。
另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授權公告,將自7月18日啟動「靜城專案2.0」,若車輛使用未認證的排氣管,且影響民眾生活,將予以處分,不改善可按次累罰,遏阻不當改裝的車輛噪音。
此外,有鑑於噪音車輛,多數為改裝排氣管所致,也將持續與中央主管機關建議與溝通,加強源頭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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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設「聲音照相」告示卻未執法挨批 中市府:多手段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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