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防疫險理賠超過3,500億元,掀起的風暴被外界稱為是產險業最貴的一堂課,立法院認為是產業集體現象,要求金管會保險局對此提出檢討報告,報告今(14)日出爐,金管會強調2022年已經抽查發現產險業防疫保單多項缺失,惟保險公司雖然面臨巨額賠償壓力,但都積極履行保險責任,發揮安定社會功能。
金管會強調,將檢討法規並持續督促保險公司落實風險控管機制,提高商品銷售與風險胃納之連結,加強通路管理,並強化備查制商品之管理機制,以確保保險公司穩健經營,俾維護消費者權益,目前要求保險公司提出六大改善計畫:
第一,風險基礎考量銷售限額與預警值,同時要運用系統控管銷售限額,定期監控有效保單累積自留額或預估損失率;發現銷售額度達預警值時,應即通報風險管理部門,並提出是否續行銷售之評估分析及相關因應措施,及召開保險商品管理小組會議討論。
第二,風險管理部門參與保險商品之風險辨識、銷售限額與預警值之訂定、自留風險之評估及檢視風險管理機制之妥適性,並掌握銷售限額累積情形。
第三,倘自留風險改變且自留風險有超限疑慮,應考量調整銷售限額或停止上架等措施,並重行提報風險管理委員會核議。
第四,於知悉分出再保險人之核保策略改變、續約條件改變或其他重大訊息時,應及時召開保險商品管理小組會議,進行保險商品銷售及風險評估。
第五,費率釐訂需充分考量風險對稱,並依外在環境變化適時檢討,如發現費率不適足,應同步調整費率。
第六,提升保險商品管理小組功能及強化董事會決策功能:於風險概廓改變時,應通報風險管理部,並召開管理小組會議討論是否調整銷售限額與預警值或停止銷售。保險商品達銷售預警值或預警指標時,應召開管理小組會議,並將會議紀錄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
金管會指出,針對備查制保險商品未落實銷售前中後風險控管措施,將精進保險商品抽查機制,同時納入金檢項目,強化保險業風險控管機制,檢討修正相關法規:
第一,精進保險商品抽查機制:針對市場熱銷或有監理疑慮之保險商品增加抽查比例,精進保險商品抽查制度,俾即時檢視保險公司是否落實評估風險胃納與執行風險控管機制;必要時將採取導正措施,以避免類似情事發生
第二,透過金融檢查強化保險公司風險控管機制:透過金融檢查,檢視保險公司是否落實保險商品銷售前、中、後之風險控管機制,對於檢查發現缺失,並要求業者落實改善。
第三,檢討商品監理法規:
1. 要求保險公司應於核保作業落實保險商品適合度之審核,以強化風險控管。
2. 要求保險公司落實風險管理計畫評估機制,對於已達所建立之預警銷售額度時,應及時評估分析是否停止銷售等措施。
3. 增列保險公司之風險管理人員為保險商品簽署人員,並強化相關人員之簽署責任。
4. 強化備查制保險商品之管理機制。
5. 費用補償保險應以補償實際損失為限。
6. 落實並強化保險商品管理小組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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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產險防疫險最貴的一堂課檢討出爐!金管會七大頁報告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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