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多國12日同意,將數位服務稅的徵收禁令延長一年,改到2025年,以便通過指標性法案,讓國際稅制能跟上數位時代,加拿大是少數未支持的國家之一。
路透報導,2021年商定的稅務協議原本明年上路,以徹底改革實施數十年的跨國企業稅法。外界普遍認為當前稅制過時,允許科技巨擘蘋果和亞馬遜等在低稅率國家申報獲利。
新稅制有兩大要項,「第一支柱」(Pillar One)是要重新分配徵稅權。大型跨國企業每年2,000億美元的獲利,課稅權將改交銷售所在國。
已實施數位服務稅或計劃開徵此稅的30多國,同意依照停頓條款,今年底前擱置徵收事宜,或同意在第一要項浮現雛型後,全面放棄開徵。
英國金融時報(FT)指出,一系列的數位服務稅將成批准新法的障礙。各國稅制各自為政,有違達成全球解決方案的初衷。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稅務主管柯溫說,參與此案的143個會員國,只有五國未在會議上表態支持,分別是加拿大、白俄羅斯、巴基斯坦、俄羅斯、斯裏蘭卡。
許多科技巨擘以美國為根據地,加國此舉可能會讓美加陷入衝突。要是加國堅持依計畫對科技大廠課稅,可能會再度點燃兩國的貿易緊張。
另外,「第二支柱」(Pillar Two)呼籲各國政府停止用低稅率吸引投資,方法是全球企業稅率的最低門檻,明年起將訂在15%。
OECD表示,第二支柱出現進展,逾50國處於實施階段,但若幹國家對第一支柱的多邊協議有所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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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數位稅擬延後一年開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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