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召開國銀總經理聯繫會議,會中聚焦「防詐」業務。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期盼各銀行可配置「適當資源」協助防詐,適當資源包括四大項,一、風控端強化制度與作業程序,提升防詐效能,二、資訊端精進軟硬體設備,包括運用新興科技,加強辨識與防詐詐騙及人頭戶。
三、執行端提供獎勵誘因機制,提高第一線人員阻詐動力,四、思維端持續進行員工教育訓練及客戶宣導,建立識詐能力與共識。
黃天牧會中坦言,防詐不是業務,無法為銀行創造收益,但銀行應重視與客戶的長期信賴關係,協助客戶保全資產避免受騙的損失,也是維持長久信賴關係的方式。
金管會也提出三大措施,協助防詐,一、各銀行為防制詐騙產生的客訴,在公平待客評核時將不列入客訴件數計算,例如客戶匯款被臨櫃關懷後勸阻投訴,金管會了解內容後就不計入客訴件數。
二、金檢時也會給予區隔處理。檢查局官員說,例如客訴是因為阻詐的關懷提問、解釋帳戶控管,檢查局都不會列為缺失。
三、金管會將研議對防詐績效良好的銀行,在公平待客評核時給予加分。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說,因為今年公平待客已經評核完了,因此加分標準會在明年訂出來,後年公布,或是業者下半年有積極防詐,也可以在明年首季書面審查時送交列評核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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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強化防詐效能 黃天牧呼籲銀行做四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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