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騎樓常見違規擺攤,多名議員質疑執法標準不明,呼籲跟進高雄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有條件開放在騎樓擺攤,市府則強調目前人行空間不足的情況下,暫不考慮開放騎樓商業行為,首要優化行人通行空間。
高雄市去年開全台首例通過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將騎樓分為4類,其中第3類公告1.5公尺有限度通用,只要留人行通道,攤商就可名正言順設攤,桃園多名民代近期建議桃園市府跟進,市議員段樹文說,市井小民為生活擺攤賺錢營生,卻遭檢舉挨罰實在苦不堪言。
他指出,商場騎樓下擺攤長年被警察取締,動輒開罰600元至1500元不等,他們都是經營小本生意,不知要賣多久才能彌補罰鍰損失,反觀機車停在騎樓卻不用被罰,不免讓人質疑是雙重標準。
市議員許家睿、牛煦庭以八德區為例,指出大湳市場周邊及義勇街沿路都是騎樓擺攤取締的熱區,現在騎樓不僅民眾通行受阻、攤販不堪其擾,員警也疲於應付檢舉,面臨「三輸」局面,建議市府可對騎樓管理訂定明確規範,攤商依法申請登記、納管造冊,合法範圍內做生意,有機會形成商店街模式,促進商業繁榮,同時保有行人通行空間。
市議員黃敬平則認為,市府推動「騎樓整平計畫」就是為了推行以人為本的友善行人空間,若又讓出騎樓供攤商營利,無疑是走回頭路,呼籲市府應審慎考量。
「恢復行人通行才是最重要的。」市府都發局建管處長邱英哲指出,市府評估桃園的人行和停車空間尚不足,不僅行人通行受阻,機車退出騎樓也有困難,市府並非要消滅騎樓上的商業行為,但目前各地的夜市、商圈,攤商都已納管,攤商營利應該有更適當的場域,都發局也持續透過城市空間治理會報,系統整合資源改善人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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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騎樓違規擺攤 議員促立法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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