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能業者睿日光電將在雲林縣口湖鄉謝厝村興建太陽能案場升壓站,居民不滿業者在甲地開會、乙地蓋光電,且在居民發起抗議行動後,向居民提告恐嚇、強制、侵入私人土地等罪,今天再度到縣府陳情,要求縣府廢止業者的同意函、土地容許使用,縣長張麗善接下陳情書,允諾將邀經濟部能源局現勘,協助村民解決問題。
睿日光電公司協理賴冠合表示,公司尊重自救會表達訴求,但因為該處目前已在施工,居民直接闖入工地內,若發生危險後果難以承擔,且自救會的訴求也不該侵犯到他人,所以才會提告,至少工地圍籬內是私人土地不該闖入,針對該案公司都是依法申請並取得能源局許可,也願意與居民溝通、了解訴求,但先前被自救會拒絕溝通,非常無奈。
口湖鄉反變電自救會今天在縣議員蔡孟真陪同下到縣府陳情,自救會長蘇東明說,這是第三次到縣府陳情,睿日光電業者不僅沒有在謝厝村辦過說明會,在居民發起抗議行動後,業者竟因居民將車停在旁邊或靠近,就提告恐嚇、強制、侵入私人土地之罪,讓居民備感威脅。
自救會副會長羅清水說,該案縣府的同意函地號與經濟部核發的籌設許可地號不同,若未取得雲林縣政府的同意就核發籌設許可,應屬違法,且業者在甲地開會、乙地蓋光電,加上升壓站位址鄰近淨水廠,不僅有危害健康之虞,也可能影響農漁業發展。
自救會要求縣府應廢止同意函並函請經濟部撤銷籌設許可,張麗善表示,雲林為農業大縣從事農業者有58%,過度施作地面型太陽能光電版,是否會造成熱島效應,產生缺水、缺雨等問題,中央相關部會應做確實研究向民眾說明,並表示將把自救會的意見轉達給能源局。
縣政府建設處表示,針對能源局核准興建升壓站及設置光電常造成地方民眾陳抗部分,縣府已請能源局研議成立在地工作站或辦公室,針對民眾反映事項及時處理,並強調能源發展政策應秉持維護農漁發展、保障農漁民權益及尊重當地生態環境的條件下推動。
縣府也將建請該案主管機關能源局在口湖鄉謝厝村升壓站案場主持召開協調會議,確定日期後通知業者及自救會,雙方到場協調並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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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口湖鄉民不滿光電升壓站設置 三度到雲林縣府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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