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具有連網功能之「電動車充電設備」從遠端管理設備並提供服務可能產生資訊安全風險疑慮,經濟部標準檢驗局6月29日公告修正「電動車充電設備」VPC制度納入資訊安全驗證。
為保障民眾使用「電動車充電設備」之產品安全性,標準檢驗局去年1月13日已經公告實施「電動車充電設備」產品自願性產品驗證(VPC),就「電動車充電設備」之安全規範、電磁相容及通訊協定等項目進行驗證,
標準檢驗局表示,此次公告修正將納入去年8月2日公告之「電動車供電設備資訊安全檢測技術規範」作為資訊安全驗證標準,其他驗證標準及符合性評鑑程序維持修正前公告規定,該資訊安全驗證標準適用範圍為具網路連線行為之「電動車充電設備」介面之網路安全要求,相關搭配使用之行動應用程式(APP)與後端管理系統則非屬該標準適用範圍,其所規定之資訊安全要求,目的在確認「電動車充電設備」具有基本資訊安全防護能力,包含:(1)實體安全、(2)系統安全、(3)韌體更新、(4)通訊安全、(5)身分鑑別與授權機制安全。
標準檢驗局呼籲,建議業者早日進行資訊安全驗證,以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與隱私權益,並強化整體電網供電穩定性,消費者使用「電動車充電設備」充電時,應避免於手機安裝來路不明之行動應用程式與「電動車充電設備」連線,以及應避免將自身帳號密碼提供其他人使用,以防產生資訊安全漏洞。另外,如「電動車充電設備」充電介面出現異常狀況,應立即停止充電並回報「電動車充電設備」廠商,請其儘速排除相關問題,以避免「電動車充電設備」遭受人為操控,造成重要資訊外流或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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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保障電動車充電安全 標準局:資安驗證納入充電設備自願性產品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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