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狩獵野生動物和法令扞格不入,南投縣布農族4部落今天成立「信義鄉濁水溪線布農族獵人協會」,透過狩獵自主管理機制,傳承狩獵技巧和觀念,也能有效管理獵場、獵槍、獵物等,保障原住民族狩獵權利、讓狩獵文化永續傳承。
台東縣布農族獵人王光祿2013年因持獵槍上山獵捕山羌、山羊,遭法院以「野生動物保育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3年6個月,引起社會討論,原住民狩獵文化保存和動物保育形成拉鋸,甚至提出釋憲案,根據統計從2004年至2018年,原住民因狩獵動物遭到判決案例共675件,平均一年有45件。
原住民委員會及林務局2017年6月發布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之一解釋令,將「非營利自用」狩獵類型納入傳統文化之一環,打開原住民族狩獵自主管理之路,後續將在確保野生動物資源永續的前題下,檢討修訂原住民族狩獵管理辦法,提出符合原住民族文化精神且有效的管理模式,保障原住民族狩獵權利、維護傳統文化延續。
信義鄉濁水溪線地利、雙龍、人和、潭南等四部落族人,今天成立獵人協會,南投林管處長李政賢、南投縣原民局長史強到場祝賀,並頒發潭南村民幸泰祥報發現黑熊蹤跡的禮品。
李政賢說,狩獵自主管理制度推展,和部落族人及自主意識最為關鍵,林管處將支持並協助部落落實自主管理中的野生動物資源監測、自治自律管理及部落回報等工作,在永續利用自然資源前提下,由部落與政府共同守護自然生態資源。
布農族耆老說,狩獵是文化傳統和技藝傳承,有些年輕人未經獵人訓練,以為狩獵就是拿槍射擊,有的射殺水鹿後,割走鹿茸將水鹿棄置,甚至還有年輕人缺乏夜間辨別動物眼睛,誤殺族人。希望透過協會,傳承技術頒授獵人證,將祖先尊重生命精神,傳承給年輕族人。
獵人協會籌備會主席金雅惠說,狩獵是原民傳統,隨著時代更迭,必須教育下一代狩獵意義,不僅是文化傳承,也能平衡山林生態。透過獵人協會自治狩獵行為,妥善管理獵人,不僅可掌握獵人身分,也能有效管理獵場、獵槍、獵物等,讓狩獵行為更有彈性與機動性,而獵人也必須向協會負責,讓原住民狩獵活動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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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南投布農族人成立獵人協會 傳承狩獵文化避免動輒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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