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嘉義縣交界的北港溪出海口行水區,數十年來有許多漁民從事養殖,卻因位於行水區一直無法獲得養殖登記證,被視為非法養殖,經立委蘇治芬、蔡易餘聯合爭取,水利署在兼顧溪流安全下,同意輔導申請養殖許可,使數十年來「養殖黑戶」將獲得正名,可獲各種保障,今天兩立委召開說明會,業者感謝終可獲得合法養殖。
位於北港溪松山大橋以西出海口段南、北兩側河牀區,含蓋嘉義縣六腳、東石及雲林口湖、水林等鄉鎮,經第5河川局初步完成調查,全長約1公裏750公頃,魚塭主要分布在雲林和嘉義3個區塊共約127公頃,其中符合申請合法條件約佔9成112多公頃。
五河局長吳明華表示,行水區魚塭原規定距堤防80公尺、橋樑500公尺禁設魚塭,因國內行水區闢築魚塭情況普遍,經修法後102年以前的舊魚塭不在此限,距離堤防只需20公尺即可,所以未來會協助業者申請合法養殖許可,且經兩立委爭取,包含水理分析和管理技術簽證等繁瑣手續,將由河川局代為辦理。
吳明華指出,河川局預定明年3月完成調查規畫,未來將依未登錄地、國有地、私有地符合法規的魚塭,協助申辦各種手續,國有地則也由國有財產署放租,再向水資源局和縣政府申請合法養殖許可。
林姓養殖業者等多人說,他們許多私有的魚塭原都在堤防外,係因堤線外移約百公尺,使他們魚塭變成在行水區內,世代漁養均無法取得養殖登記,既無法申請用電,每遇風災洪水沖毀還得偷偷修復魚塭像是「偷養的」,有的佔墾公地的業者還屢遭控告,苦不堪言,感謝讓他們擺脫數十年來「養殖黑戶」之苦。
立委蘇治芬、蔡易餘說,行水區改變造成私有魚塭變成非法養殖,對世代開墾經營的業者而言實不公平,如今得以正名,不僅可申請合法用電、水權,一旦遭受天災洪氾也可獲得補助復耕,甚至可參加農漁保,擁有更多保障,未來包括八掌溪等河川也將依法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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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北港溪出海口「養殖黑戶」將獲正名 河川局協助申請養殖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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