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拍板「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各縣市統一按囤房戶數課徵差別稅率,區間由1.5%至3.6%調高至2%至4.8%。未來一定金額以下的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由現行1.2%調降為1%;出租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及繼承取得共有房屋者,稅率為1.5%至2.4%,合計約346萬戶房屋稅負減輕。
財政部將在9月底前將修法草案送行政院審查核轉立法院審議,盼立法院年底前順利完成修法,相關新制預定2024年7月實施、2025年正式開徵。
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說明,自2014年修正「房屋稅條例」後,授權地方政府可視縣市狀況,按房屋所有人持有的非住家用房屋訂定差別稅率,區間在1.5%至3.6%,實施多年以來,共有10縣市已採差別稅率,其餘12縣市仍採最低稅率1.5%課徵。
宋秀玲說,經觀察縣市實施情況並採循序漸進方式做檢討和規畫,囤房稅2.0方案針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將從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法定稅率區間從1.5%至3.6%,除了特定房屋外,將改為2%至4.8%;且過去地方政府可視情況訂定,未來將要求皆必須訂定。
宋秀玲說,政策目標是希望鼓勵房屋有效利用,但為避免傷及無辜,財政部有排除適用較高稅率範圍的特定房屋。如果是全國單一自住,排除豪宅(標準由各縣市自行訂定)後,稅率從1.2降為1%,大約減稅6分之1。
針對非自住部分,為鼓勵大家出租,若屋主出租且申報所得達到租金標準、或是繼承取得的共有房屋,法定稅率由1.5%至3.6%改為1.5%至2.4%。至於建商餘屋,宋秀玲說,由於建商扮演房市攻擊者角色,房屋出售有合理銷售期間,所以規定2年以內稅率適用2%至3.6%,超過2年就要適用最高稅率4.8%。
相關政策將讓346萬戶房屋稅負減輕,佔全部開徵件數38%。而修法後,全國歸戶將適用高稅率的有3大族群,包括出租未申報或申報未達租金標準、非自住用、空置未使用者,總計約有36萬戶房屋稅負增加。
對於囤房稅是否會造成租金上漲,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如果房東屬於公益出租人,也就是承租人有去領取租金補貼,公益出租人房屋稅率仍維持1.2%。政府鼓勵持有房屋的人釋出,讓需要住的人可以承租得到;如果出租給包租代管業者,再做社會住宅,稅率也是1.2%;若是自行出租,也是比一般持有房屋的稅率要來得低,目的是避免租金轉嫁到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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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3特定族群排除囤房稅適用 346萬戶房屋稅負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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