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視為「打詐專法」的洗錢防制法十五條之二修正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律授權法務部對犯罪帳戶如何設限,研議子法處置;法務部今邀金管會、數位發展部等單位討論,針對人頭帳戶被犯罪集團氾濫使用權限如何規範,希望能找到解方。
會議訂今天下午二時,包括金管會、數位部、銀行公會全聯會、警政署等單位列席。針國內人頭帳戶問題嚴重,且轉帳額度高、利於作犯罪工具等特性,執法機關認為應加強管理,但金管會有不同意見。
新通過的洗錢防制法十五條之二規定,任何人不得將自己或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的帳戶、向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之事業或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申請的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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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人頭戶怎限制 今跨部會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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