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民國110年5月13日與5月17日停電,監委調查後糾正台電公司,並彈劾相關人員。對此,台電表示尊重,並依法行政、配合審理。
去年5月13日大停電,台電執行6輪緊急分區輪流停電,實施長度長達5小時,引發民怨,4天後的5月17日,台電再因興達機組故障停機,在晚間實施分區停電。
監委調查後發現,513停電起因為操作失誤引起接地故障、517則是單一機組故障,監院通過糾正台電,並彈劾台電公司吳清木、潘信志、楊宗霖及陳邁夫,全案送懲戒法院審理。
台電也說,為強化作業風險管控,後續除了成立專責風險管控中心,也提出強化電網韌性建設計畫,以「力求分散、持續強固、加強防衛」3大主軸,全面提升全國電網面對突發事故的因應能力,力求確保全國供電穩定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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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停電遭監院糾正、彈劾 台電:尊重、配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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