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貨交易所於7月5日調高川湖期貨契約(FG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級距1之2倍,這次調高因川湖(2059)經證交所於7月3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這次為近30個營業日內第二次公布,處置期間為7月4日至112年7月17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川湖期貨契約(FG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7月5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7月17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6月30日調整前之保證金。
期交所表示,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期交所提高川湖保證金 自7月5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實施
地址:https://www.torrentbusiness.com/article/484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