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即日起開放受理(https://gov.tw/qR8),單身族群的租屋補助已從20歲下修至18歲,新竹市長高虹安為落實青年宜居政策,今宣布竹市青年租屋補助一年再加碼6000元,條件只要符合中央基本補貼標準第三級核定戶、設籍並租屋在竹市的單身青年就符合申請資格,希望用實質政策補貼青年生活需求、減輕居住負擔。
高虹安說,市府照顧設籍及租屋於竹市的青年,若是「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基本補貼標準第三級核定戶(家庭成員1人且未滿40歲,且未具有社經弱勢身分者),市府將再加碼提供「新竹好好租-新竹市青年租金加碼補貼」一年6000元,預計於營建署核定後,約9月持核定函受理申請,並採一次性發放,協助剛出社會單身青年減輕居住負擔。
都發處說明,112至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自今年7月3日至明年12月31日開放申辦,符合資格條件者,包括每人每月平均所得4萬2690元以下,且申請人及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無自有住宅;單身族、新婚族群、育兒族群、弱勢族群等四大族群,加碼補貼,且不需房東資料就能申請。另外,也配合民法成年的年齡下修,申請人年齡從原先20歲放寬為18歲,補助金額以竹市為例,每戶每月補貼分級金額為2400元至5000元。
都發處指出,「新竹好好租-新竹市青年租金加碼補貼」申請須備妥4項文件,包括申請書(公告受理期間下載紙本申請書:https://gov.tw/tUA ,或臨櫃填寫)、申請人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租賃契約影本(租賃日期須於申請時仍有效)、中央專案計畫核定函,民眾可至市府都發處都市更新科臨櫃申請,受理期間自今年9月1日起至明年12月31日。符合補貼者,自發給核定函後3個月內,將一次性撥入當年度補貼金額6000元至申請人指定金融機構帳戶。
都發處補充,為鼓勵房東配合房客申請租金補貼,若房東為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經地方政府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可享有租金所得免稅額每月1萬5000元、房屋稅與地價稅稅率皆比照自用住宅稅率等租稅優惠,讓房東房客雙贏共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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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落實青年宜居!租屋補助開放受理 高虹安:竹市再加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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