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疫情政策改為與病毒共存後,衍生出不少防疫保單爭議,北市法務局今公布,迄今已接獲158件申訴案,北市府已啟動專案辦理,由專責窗口於收案後儘速移金管會處理,或依消費者申請第二次申訴由消保官安排協商,消保官將依金管會公布原則及指引協商防疫保單爭議,為消費者爭取合法權益。
北市主任消保官楊麗萍表示,金管會保險局說明,各大產險業者已在6月30日將200多萬張在途防疫險保單全數核保完畢,近期將陸續出單或回覆消費者不承保理由。北市府統計今年以來,受理防疫保單申訴案件共158件,其中3件是第二次申訴案件。申訴事由以「已通知續保但因業者問題致保單未能續約」50件、「因重複投保而遭拒保」不能續保42件佔最多。
楊麗萍指出,金管會已針對防疫保單提出5大核保、理賠原則,包括核保完成保險公司需負責、保戶自選3+4有隔離處分且有隔離事實仍應理賠、產險公司已寄發續保通知書給保戶並已收取保費,保險契約即為成立等,已由金管會發布新聞稿及擬定相關原則。
北市法務局消保網已設置「防疫保單爭議專區」,提供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製作防疫保單問答集、金管會防疫保單資訊等,並持續更新申訴件數與處理情形,供民眾瀏覽。
楊麗萍強調,對於防疫保單契約條款若有爭議時,依消費者保護法、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及保險法等規定,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為原則,且不能有差別待遇,才符合誠信、公平待客原則。
北市法務局呼籲,市府基於保護消費者立場,請各產險業者針對已依消保法、金保法規定提出申訴之消費爭議案件,遵守主管機關發布之原則及法定處理期限與程序,儘速妥處,並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依法保障保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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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北市已受理158件防疫保單申訴 法務局啟動專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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