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無黨籍議員吳亮慶去年九合一大選當選後,遭屏東地檢署依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庭一審今宣判駁回;吳亮慶得知消息後表示,以平常心面對,持續恪守本分,專注服務選民才是該做的事情。
吳亮慶在去年底屏東縣議員選舉後,順利連任7屆議員,但他在屏東縣議長選舉時,無視民進黨團決議,跑票投給無黨籍議員鄭清原,遭民進黨中評會認定惡行重大、直接開除黨籍,未來5年內不得代表民進黨參選,引起議論。
吳亮慶遭開除黨籍,也在屏東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的33人名單中,當時他被檢方依涉嫌從事賄選、以不正方法選舉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向屏東地方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經民事庭審理,今一審宣判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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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屏東縣議員吳亮慶被檢方提當選無效 法院今判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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