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交通局宣布,今年7月1日起,台中市路外收費停車場陸續將充電車格納入收費,第一個小時20元,第2小時起,每小時40元,提高充電車格的周轉率,避免佔用。
根據交通部統計,台中電動汽車掛牌數達5771輛,僅次台北、居六都第二。台中過去因低碳自治條例規定,電動汽車若停放一般車格,免收停車費。
台中市去年3月起試辦26場公有路外停車場充電汽車格,採累進費率收費、電動汽車充電時不收費,有效改善長時間佔用問題。7月1日起,充電停車格全面收費。
陳文政指出,隨電動車增加已衍生許多亂象。過去有少數車主會長時間佔用專用充電車格,造成有需要的車主無電可充;近期交通局試辨「充電車格收費」,竟又出現電動汽車停放在一般車格,再用延長線接上鄰近充電車格的離譜狀況,變成「不用付停車費」還能「免費充電」!
市府停車管理處表示,民眾利用延長線規避充電車格收費部分,停管處將加強稽查,或建議交通部納入管理辦法,以利裁罰。未來研議結合AI影像辨識技術,倘未停放在專用充電車格,將無法啟動充電。
陳文政強調,過去電動汽車享各種獎勵與優惠,是推廣初期為鼓勵選購綠能載具;但現在電動汽車滿街跑,讓充電服務更多、更好、更方便,並落實使用者付費,才是綠能載具數量再提升的關鍵。籲市府調整相關政策,讓台中市的停車空間更友善。
交通局表示,目前電動車越來越普及,為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及維護整體公平合理的停車環境,正評估修正相關法規的可行性。另向交通部積極爭取充電樁補助經費,加速公有停車場充電樁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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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中市試辦電動車格收費 電動車主竟用延長線「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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