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電子遊戲場依法需距離學校1千公尺以上,市議員林燕祝指稱,近年許多電子遊戲場違法擴大營業面積,市府經發局遲未告發,甚至對業者拖延1年半未開罰,疑涉圖利,要求政風查清楚移送檢調,經發局回應受限人力,已陸續開罰。高市府針對電子遊戲場營業場所面積,平均每周隨機稽查2次以上,1年內稽查約百次,未查獲違規。
台南經發局指出,2021年12月起加強電子遊戲場業營業面積稽查,若擴大面積可處5萬至25萬罰鍰,去年至今年5月底,共稽查571家次,有130家次擴大營業面積,裁處54家次,裁罰315萬元,限於人力已陸續裁處。經發局副局長蕭富仁表示,業者擴大營業面積主要是為了多擺設機台,賺更多點錢,面積增幅不定,有增1倍至2倍,依法行政,絕無圖利業者。
林燕祝說,依南市電子遊戲場自治條例應距離國中小、高中、職校、醫院1千公尺以上,她批經發局未依法處理,5月29日發公文給經發局,了解業者擴大營業面積裁處情形,經發局隔日卻發布電子遊藝場擴大營業面積恐遭罰與已經裁處新聞。
林燕祝抨擊,她要求經發局提供已完成聯合稽查的相關資料,了解業者是否違法擴大營業面積及裁處案件,未料經發局卻以「未裁處案件部分資料,涉及個人隱私及營業祕密」為由拒絕提供,她再深入追究發現,原來經發局扣押公文長達1年5個月卻未對業者裁處,此舉恐涉行政怠惰及圖利業者,要求政風單位查處移送檢調。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表示,依據高雄市電子遊戲場業管理自治條例,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應距離國中小、高中、職校、醫院1千公尺以上,業者申請設立依法審查,過去1年針對業者營業場所面積,平均每周隨機稽查至少2次以上,總稽查數約百次,未查獲違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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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南電子遊戲場違法擴增 議員怒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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