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視頻應用程式TikTok一直表示,美國及海外用戶的個人資料是存儲在中國境外,然而富比世(Forbes)雜誌報導,TikTok承認,有部分創作者的個資是存放在中國,但他們與一般用戶不同,他們都是能夠透過視頻賺錢的。
TikTok執行長周受資(Shou Zi Chew)3月23日在國會聽證會上堅稱,美國用戶的數據是存放在美國及新加坡,但富比世在數星期後的調查發現,TikTok 已將美國及歐洲網紅,包括TikTok創作者基金(TikTok Creator Fund)的相關人員財務信息,存儲在中國的伺服器內。
創作者基金是TikTok專門用來鼓勵創作者發布優質視頻的獎勵措施,根據視頻的播放量計算獎金。
在富比世揭露內情後,康州民主黨籍聯邦參議員布魯曼索(Richard Blumenthal)及田納西州共和黨籍參議員布萊克本(Marsha Blackburn)即去信周受資要求解釋。
據悉,TikTok在回應兩人問題時解釋,TikTok應用程式所收集的美國用戶數據,與內容創作者給予TikTok的信人資料是不同的,因為後者可以根據內容及播放量而獲得獎金。
TikTok指出前者的數據是存儲在美國及新加坡的數據中心,但沒有明確說明後者的存儲位置。
而富比世獲得的大量內部文件以及TikTok不同部門的知情人士表明,內容創作者和外部供應商的稅務表格、社會安全號碼及其他信息均存儲在中國, 因為這是由TikTok的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負責管理及付款。
TikTok在回信裡指出,在國會聽證會被問及的都是有關用戶數據如何受保護,而不是有關內容創作者的數據。
而TikTok取得創作者信息,「就如與大多數公司一樣,我們與企業和個人建立商業關係,並收集和保留某些信息,以遵守相關的審計、會計、稅務和其他法規。」
兩位參議員在聯合聲明中表示,非常擔心TikTok 將美國人的個人私人數據存儲在中國政府的控制範圍內;他們也說TikTok的高管在回答如何保護美國人的數據時,似乎一再故意誤導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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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富比世獨家調查/網紅創作者個資存中國 TikTok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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