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某間度假休閒農莊以夕照、星空為賣點,卻未領有旅館業登記證;墾丁某民宿標榜喫飯購物戲水皆方便,還可代為規畫包套旅遊,網友評價高CP值,業者卻沒有民宿登記證。縣府聯合稽查發現,依觀光發展條例分別裁罰30萬、27.6萬元並勒令歇業,但兩間業者卻遲未繳罰款,執行署扣押兩人存款後,隨即繳清。
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指出,恆春某度假休閒農莊以夕照、星空為賣點,營業客房數達22間,卻未領有旅館業登記證;墾丁某民宿標榜喫飯購物戲水皆方便,還可代為規畫包套旅遊,網友評價高CP值,惟業者並無民宿登記證卻經營14個房間的民宿業務。
屏東縣府2021年、2022年實施聯合稽查,參照二名業者的營業房數,依據發展觀光條例分別裁罰30萬元及27萬6000元並勒令歇業,案件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
屏東分署受理後發現二名義務人皆坐擁高額不動產與多檔上市公司股票,其中一名老闆名下13筆土地與房屋皆無抵押權設定。另一名老闆北部的房子價值數千萬元,在中部也有土地,資產皆遠大於所欠罰款。
屏東分署先行凍結二人名下數間銀行存款,其中一位老闆來信稱,因其他業務經營不善欲辦理分期,由於這位老闆的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且股票現值大於裁罰金額,並非無力一次繳納,分署駁回申請。二名義務人往來銀行皆回報足額扣押後,分署另核發執行命令通知銀行解繳義務人存款,二名旅宿業者違規罰單方迅速徵起執行完畢。
屏東分署表示,依據發展觀光條例規定,合法的旅館及民宿需辦理責任保險,主管機關並會查檢其經營管理與營業設施。端午連假及暑假將屆,國人出遊預訂或入住旅館及民宿前,可先上網查詢是否為合法業者,以保障自身權益。無照經營旅館得按次處罰,每次最高罰鍰50萬元,無照經營民宿最高則是裁罰30萬元,案件一經移送,分署貫徹執行,以確保國人旅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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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恆春、墾丁2業者無照經營旅館民宿挨罰 執行署扣押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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