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服部社會及家庭署研擬「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今舉辦中部場公聽會。托育機構認為罰則過重,且與互助式托育機構罰則不同,質疑違反比例原則,且有一罪多罰狀況,盼相關單位重視其權益。
社會及家庭署副署長陳美美表示,此草案研擬有參考幼教法,當中部分規定也是因過去罰則如此,部分幼教法罰則更高,草案也與相關團體討論過,公聽會就是要蒐集大家意見,會做草案預告,屆時會再研議。
台中市嬰幼兒福利聯合會榮譽理事長蔣淑融說,據「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規定,若老師遇上表達力不佳幼兒,可以肢體碰處方式阻擋或輔導,但就可能被認定行為不當,遭罰6千至60萬,但這罰則太高,不符比例原則。
蔣淑融也說,稍違反規定,除罰則外,機關還會遭退準公托名單,導致家長無法接受補助,甚至要求業者停辦,根本一罪多罰;準公托是為了輔助家長,卻因機構問題,間接罰到家長,確不合理。
台中市嬰幼兒福利聯合會今於現場,掛上寫有「反對準公機構一罪多罰」、「罰緩天高,違反比例原則」等白布條,傳達業者心聲,反對草案標準過度嚴苛,盼重視業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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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業者批「兒托服務法」草案罰則過重 社家署:會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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