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證期局今天宣布,街口投信違反期貨信託事業管理法令裁罰120萬元。
對於案情,證期局指出,主要由於金管會發現街口投信於109年10月至12月期間辦理基金配售作業未公平對待所有基金投資人,違反期貨信託事業管理法令,而截至目前為止,街口投信從109年以來5次被罰,共被裁罰522萬元,已成為被裁罰最多的投信公司。
金管會此次亦依期貨交易法相關規定,處街口投信警告,若申基金募集,金管會在一年內可不予核准。
金管會上次用期交法罰街口投信60萬,這次加重罰120萬,是最低罰鍰12萬的10倍。對於歷次的裁罰,金管會指出,分別運用期交法、投信顧法等法源來裁罰,從109年9月20日罰60萬,之後分別罰102萬,120萬,並依投信顧法罰240萬,累計至今被罰522萬元,是109年以來被裁罰最多的投信公司。
對於依期交法裁罰的案例,證期局也表示,歷次包括了109年12月凱基期貨被罰240萬、康和期貨105年11月裁罰168萬,這是違反期交法而裁罰的第三案。
金管會說明違法案情指出,街口投信前於109年8月3日至8月20日期間辦理街口標普高盛布蘭特原油ER單日正向2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以下簡稱原油正2期貨ETF)申購未公平對待所有基金投資人,違反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6條第2項及第33條第3項的規定,在109年9月29日已處60萬元罰鍰在案。
另外,街口投信於109年10月至12月期間辦理原油正2期貨ETF配售作業,規模113.76億,市佔38.08%,目前這二個法人已在市場都賣掉了,至於是否有低買高賣問題?證期局官員回應,2022年9月2日胡等六人被起訴,因為有不法獲利的關係,左手賣右手,的確有低買高賣問題,估有6665萬元不法獲利。
金管會表示,街口投信第一次的配售,全部100%配給這兩個法人,第二次是配3至8成之間,但大部分仍是配給這二個法人,而這二個法人為大股東實質控制的帳戶,亦即配給大股東胡亦嘉的實質控制的關聯帳戶。
金管會並說明,街口投信未對每次辦理配售額度及對象有相關評估原則,且於109年10月5日有多名參與證券商提出申購,街口投信僅配售予特定外資法人,及於10月29日、11月2日、11月4日、12月2日、12月10日及12月29日有多名參與證券商提出申購,街口投信亦配售予特定外資法人,且配售數量佔各日總配售數量之3成至8成。前開配售決定之相關理由或依據等均付之闕如,顯見街口投信未公平對待所有基金投資人。
此外,街口投信受金管會109年9月29日處分後,仍未依其所訂內部控制制度及法規公平對待所有基金投資人,因此這次再給予裁罰120萬元及記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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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金管會再開鍘!圖利實質關係人 街口投信遭罰120萬並記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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