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北市知名十一街麵食館爆發剝削身障勞工案,上周六雙方經勞資爭議調解後案件已圓滿落幕。範姓負責人也吐露心聲,家姊就是身障者,麵館經營20多年來僱用身障弱勢、提供就業機會,不曾領過任何補助,這次純屬行政疏失,將虛心接受社會大眾指教與鞭策。至於薪資是否未按照基本薪資發放,新竹縣勞工處也啟動勞檢釐清。
勞動黨新竹縣議員羅美文今年3月底接獲張媽媽陳情,表示自己中度身心障礙兒子自2013年起在十一街麵食館擔任洗碗工,但兒子今年1月份工時191小時,只有領到1萬8410元薪水,2月份工時307小時,卻只有領到1萬6千元薪水,工作期間還因推移滾燙湯桶燙傷3次,就醫才發現兒子沒有勞健保。
針對雙方勞資爭議,範姓負責人表示,張男在麵館已工作10多年,期間因身心狀況來來去去,今年1月才回到麵館工作,因行政人員疏失漏未投保勞健保,5月16日已完成加保,未投勞健保所造成損失十一街會全額負責;至於工時307小時也是誤解,因為未扣除休息時間,才會導致工時持續累積,麵館一直以來都是用「優於勞基法」條件僱用身障者。
範姓負責人強調,自己姊姊就是身障,經營麵館20年來,員工最多曾達120人,其中僱用10%身障者、40%為中輟生、更生人、家暴婦女和高關懷孩子,她還去學心理學,輔導這些孩子走上正軌,甚至幫忙墊付學費等,更與華光社會福利基金會合作20年多年。如今員工剩下50位,其中也有9位是身障,比例佔18%。
範姓負責人說,其中一位華光的身障者在麵館工作20多年,從原本講話結巴的員工,成為能言善道、負責管理貨物的「蔡組長」,麵館致力於濟助弱勢,絕無可能做出拒為員工投保此類行為,20年來僱用身障者,也不曾藉此向主管機關請領社會補助。
新竹縣勞工處表示,經查過去麵館給付張男薪資,都有在基本薪資範圍內,至於這次張男工時高達307小時,將啟動勞檢釐清是否有超時加班、延長工時,以及按照勞基法給予基本薪資。勞動黨則表示,十一街已取得當事者與家屬諒解,感謝社會大眾持續關心、在勞方爭取權益過程中起了很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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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獨/竹北十一街麵館調解落幕 老闆娘僱用身障原因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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