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目前尚未收到金融業相關公會建議內容,未來會視其建議事項、理由,以及稅制公平、合理性審慎評估。
金融業相關公會提出兩大稅制改革建議,首先是希望當沖降稅常態化。不過根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任何租稅優惠應明定實施年限,並以達成合理政策目的為限,不得過度減稅,換言之,直接將減稅常態化恐有違反納保法疑慮。
立法院是在2017年修正通過當沖降稅修法,並自當年4月28日起實施為期一年,屆期後修法延長三年八個月至2021年底,2021年屆期前又再次修法延長三年至2024年底。
事實上,2021年討論延長當沖降稅時,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就拋出降稅常態化的想法,然而當時財政部也以納保法為由,認為降稅不宜常態化,應考量租稅公平、稅制完整等面向。
此外銀行公會希望銀行利息收入若未書立銀錢收據時,應免徵印花稅。不過依現行規定,即使債務人不索取收據,金融業仍有開立憑證的義務。財政部表示,收到建議後會再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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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金融相關公會提兩大稅制改革 財部回應:審慎評估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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