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27個成員國代表已敲定歷史性的再生能源法,將把2030年再生能源佔比目標提高逾三成,同時支持為核能提供更多配額。
歐盟代表16日批准這套方案,提高再生能源到2030年時佔歐盟能源比重的目標提高到45%。回顧2021年,再生能源約佔歐盟總能源消費量的22%,這代表未來要達成新目標,不到十年內,再生能源用量必須加倍。
過去數月來,法國等成員國爭取讓核能等非再生燃料豁免,對歐盟再生能源法遲遲不點頭。
歐盟代表16日於是同意宣告,「其他非化石」能源來源在「去碳化」議題上扮演的角色等同於再生能源,為核能開了大門。
核能只是「低碳」,並不能再生。但法國和幾個東歐國家宣稱,歐洲在綠能轉型過程中需要氫,而再生能源和核能都能產生氫,歐盟法律應兩樣都支持,也應把核能產生的氫計入再生能源目標。
德國、丹麥、奧地利和盧森堡等國原先都反對在歐盟再生能源法規中肯定「低碳」能源來源,唯恐核能一旦混進再生能源法,有可能影響風力和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投資、妨礙達成氣候變遷目標。
但法國揚言不放行新的再生能源目標,迫使歐盟執委會發布額外聲明肯定核能角色,德國最後也表態支持,終於打破僵局。
這份聲明指出,執委會承認「再生能源除外的其他非化石能源來源,對決定仰賴這類能源來源的會員國而言,也能促進在2050年之前達成氣候中和」。
這項協議也納入一些豁免條款,以顧及一些成員國各不相同的利益,包括可能容許將某些阿摩尼亞工廠排除在再生燃料目標之外,以及針對氫的生產訂定特別條款。
至於歐洲議會是否會批准最新的調整,此刻尚不明朗。
執委會還說:「達此目標...從某些個案來看,將給工廠帶來高昂的調適成本...某些生產阿摩尼亞的工廠就是這種情況。」
執委會表示,將會採取個案審查方式,逐一檢視阿摩尼亞廠是否已有充分改裝、何時做最後投資決定,再評估是否讓這些現有工廠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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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歐盟訂再生能源法 佔比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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