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重劃區湖子內逾2千坪的湖美夜市上月開幕,400多個攤商人潮爆滿,不過市府認定該處土地分區不符使用規定,要求立即停止營業;夜市柯姓業者說,盼輔導納管合法化。市府表示,多次告知地目不符要調整經營方向,經現勘確認違規,將開罰最低6萬元罰鍰。
市府建設處指出,湖美夜市形式屬於攤販集中場,但土地為休閒專用區不能做此用途,若以休專區可申請建照,蓋建築做為零售業,也可另尋商業區土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才能做攤販集中場。
湖美夜市的鄭姓業者抱怨說,他和購地股東投資逾千萬元整地施設,許多外地攤商開心能回鄉營業,響應市長帶動湖子內繁榮發展,不過當初申設夜市時市府沒有單一窗口,他找相關單位逐一詢問無法獲滿意答覆,希望市府訂自治條例納管合法;至於是否易地營業,鄭說,會召集攤販開會討論。
建設處指出,去年8月鄭姓業者來函詢問如何申請攤販集中場,同月底就回函,至今都沒收到業者送件,今年3月市府主動邀業者前來說明休閒專用區不得經營攤販集中場,4月28日勘查現場時也再重申要調整經營方向;夜市5月19日開業,市府現勘確認違規使用,同月26日告知應立即停業、另找合法地點經營,都善盡與業者溝通並輔導了解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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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嘉市湖美夜市爆土地違規使用 市府促立即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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