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家照護協會旗下的霧峰機構被離職員工爆料,指有長者推輪椅摔下樓梯,機構卻延誤就醫,以及拖欠員工薪資、勞保高薪低報等事。市府衛生局今前往稽查,機構說當時雖未立即送醫,有通知家屬,家屬同意先觀察。但衛生局懷疑違反長期照顧服務法,將依規查辦。
衛生局說,經查該機構是霧峰區的社區式長照機構,發生在去年5月4日,個案為73歲女性。該機構提供當日意外事件報告書及說明當日服務個案上廁所時,聽到砰一聲,發現門開著,個案跌坐樓梯轉彎處,當下意識清楚,右膝蓋小破皮無流血。該機構通知主管,主管判定無嚴重,沒立即送醫,通知家屬到公司,家屬也同意先觀察,無立即送醫。5月9日公司帶個案至醫院檢查,確認個案腦部無異狀。
但該機構疑違反長期照顧服務法第44條規定,長照機構及其人員應對長照服務使用者予以適當之照顧與保護,不得有遺棄、身心虐待、歧視、傷害、違法限制其人身自由或其他侵害其權益之情事。違者,將依同法第56條規定,最高可處3萬元罰鍰,衛生局將依規處辦。
至於有關該機構疑拖欠員工薪資及勞保高薪低報一節,如確有違規事實,將依特約長照服務契約規定辦理,情節重大者將停止派案或終止契約。並將相關查證結果,移請主管機關處辦。
衛生局強調,長照機構提供長照服務,應確保機構內民眾安全及照顧品質,將持續加強輔導本市所有長照機構,應注意照護品質及安全,衛生局也將不定期無預警稽查,以確保所有長照機構之照護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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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中照護機構遭爆「長者推輪椅摔下樓」沒立即送醫 衛生局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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