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針對Google利潤最豐厚的業務出招,指控該公司濫用在廣告科技的主導地位,以粉碎競爭,可能會強迫Google出售部分線上廣告業務。
歐盟競爭執委薇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14日在記者會表示,Google偏袒自家廣告交易平台,強化該公司在廣告科技供應鏈的核心地位,並讓Google有能力替服務收取高價。她說:「Google存在於所謂廣告科技供應鏈的幾乎所有層面,我們初步憂慮Google會利用市場地位,獨厚自身的中介服務。這不只可能傷害Google競爭者,也損及發布平台的利益,並提高廣告商的成本。」
歐盟在正式初步結果指出,唯有強制剝離Google的若幹服務,才能解決競爭憂慮。歐盟若這麼做,將是首次下令科技巨擘分割業務。歐盟先前已三度控告Google,2017年來合計開罰80億歐元(86億美元)。
薇斯塔格說:「我們很少要求剝離業務,要是發現Google濫用優勢地位,也許會這麼做。」
Google的廣告科技業務成長快速,相關做法面臨更多監督。美國司法部1月用類似理由狀告Google,指控儘管有「普遍的利益衝突」,該公司仍展開系統性行動,試圖藉由掌控高科技工具,取得對數據廣告科技市場的壟斷控制權。
歐盟的反壟斷案件直搗線上廣告的黑箱作業。用戶點擊網頁時,Google會自動計算,替廣告商與網站平台提供廣告空間與價格。線上廣告是Google母公司字母(Alphabet)利潤最高的業務,去年進帳2,250億美元,佔總營收的80%。
儘管歐洲的反壟斷罰款最高可達公司全球銷售的10%,但開罰金額很少這麼高,意味對矽谷業者的盈餘衝擊不大。反之,歐洲監管單位堅持採取更嚴格的補救措施,包括改變公司的營運模式,實際施行可能更費力。另外,歐洲也通過大量新法,試圖在科技巨擘完全扼殺競市場爭前出手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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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歐盟盯Google廣告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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