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是事業單位的重要資產,維持勞工的身心健康是企業不可忽視的重要課題,僱主應配置從事勞工健康服務的醫護人員,協助推動職場健康管理、適性配工等事項。
舉例來說,小安是某科技業勞工,上個月突然遭逢親友離世,又與太太正在打離婚官司,每天上班都雙眼無神、魂不守舍,同事都相當擔心他會做出不理智行為,經同事內部通報,透過臨場服務醫護人員及相關部門關心與輔導,發現小安已出現疑似心理疾病症狀,及時將其轉介至醫療機構診治並讓他於家中休養,後續加上臨場醫護人員的復工評估,短時間內小安已順利返回職場工作。
如同前述案例,經過同事間的觀察通報後,由臨場醫護人員給予正確協助,勞工才能順利恢復健康,否則病情拖久,對企業主及個人都會是損失。
《職業安全衛生法》明定,50人以上事業單位須全面適用臨場健康服務醫護人員配置規定,僱主應依法僱用或特約從事勞工健康服務的醫護人員,事業單位若未依規定配置醫護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經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將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台北市勞動檢查處為持續督促轄內公司遵守法令,今年度規劃各項專案檢查,針對事業單位是否配置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是否採取職業病預防措施及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等規定,列為檢查重點。
另針對勞工總人數在100至199人的事業單位,且疑似尚未配置臨場健康服務醫護人員的423家事業單位,今年4月已發送行政指導函通知儘速依規定辦理。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為減輕中小企業負擔並協助落實勞工健康保護措施,已於去年8月10日修正發布「推動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針對勞保投保人數在199人以下者提供補助方案。
勞動部補助方案主要補助每次特約臨場服務費用80%,每年最高補助15萬元;補助專職僱用護理人員每月薪資的三分之一,每年最高補助20萬元。
企業應落實勞工身心健康保護,打造健康職場環境,是僱主刻不容緩的義務。台北市勞動局已責成勞檢處實施各項專案檢查及輔導,希望提升北市勞工的臨場健康服務照護率。
另外,為更進一步保障設籍台北市或在台北市合法工作的職業災害勞工,北市府修正「台北市勞工職業災害死亡慰問金申請辦法」,修正內容重點包括將現有條例的適用對象擴大至所有工作者,包括勞工、自營作業者及受工作場所指揮監督者,如實習生、志工、派遣人員等;給付範圍也由重度失能(勞保失能傷害等級第一至第五等級)全面擴大至所有失能(第一至第15等級),並將傷病住院連續七天以上納入發放範圍。該修正案已在今年5月23日經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後續送市議會審議。
(台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口述,記者楊文琪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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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中的法律/50人以上公司須配置醫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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