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歷史悠久,還有很多人文歷史建築,也是觀光勝地,但「淡水首任鎮長官邸」已被拆除,淡水區公所在原址做綠美化,議員批評,會勘時竟沒找地方人士,就直接拆除做綠美化,批評相關決策過於倉促,新北市民政局表示,議員意見會請公所納入考量,另原本的重建預算已全數繳回市庫。
陳偉傑指出,淡水的觀光景點集中,可以散步逛淡水。但緊鄰著「滬尾小學堂」的「淡水首任鎮長官邸」,在2011年就開始拆除、回復,但卻因惹上官司,荒廢已久,還得賠償,更無法理解的事,鎮長官邸竟在官司敗訴後,就被拆除,僅在原地做綠美化。
陳偉傑質疑,鎮長官邸在台北縣時期就編列修復重建的預算,應不受官司影響完成工程,2012年早已動土重建,也辦過上梁儀式,鎮長官邸是淡水人的記憶與歷史,淡水區公所會勘時僅找相關局處,也沒找當地人士與專家學者,批評決策太過倉促,直呼太扯。
陳偉傑認為,民政局應邀集地方仕紳與專家學者商討,並說明官邸回復的問題,再評估官邸回復可行性,並重新擬定回復計畫。鎮長官邸是淡水歷史的一部分,也應當是淡水「觀光景點群」的成員,不可因無經費就便宜行事。
民政局表示,淡水鎮長官邸是1941年興建,後由淡水鎮公所在1953年以公所名義買入土地與建物,但建物於同年5月轉賣給當時淡水鎮長王慶賢。在2008年1月土地租約到期,建物持有人卻不肯拆屋返還土地,才與屋主打訴訟案。
訴訟期間,因建物原木構造年久失修、嚴重腐朽崩塌,經現勘後判定建築物滅失,地上權消滅,後地主同意拆除地上建物返還土地。由於重建工程中,建商未按圖施工且使用不合格木料,安全性不足,僅施作樑柱後即停工,今年5月公所已完成拆除木造結構,完成綠美化,議員意見會請公所納入考量,另針對重建預算,該筆預算已全數繳回市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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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淡水首任鎮長官邸被拆除 議員批決策太過倉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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