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豐基金效應使金管會擴大監理措施強度,並在今日宣布將以四大措施應對, 並將拉高檢舉獎金來加強嚇阻非法境外基金在台銷售,目前單一檢舉的最高獎金為400萬元,金管會證期局主祕黃厚銘指出,正在研議把獎金金額拉高,希望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黃厚銘指出,截至6月8日,共有11件檢舉案件發出獎金,共發出75萬元。但平均每件獎金只有5萬多元,距離最高400萬元的獎金大有差距,且目前為止單一最高獎金只有25萬元。對此黃厚銘解釋,獎金高低也和法院判決徒刑期間長短有關,最高400萬元的獎金,得要處1000萬元以上罰鍰、法院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才能得到,而若以澳豐基金不法銷售者被判刑2.6年來看,則獎金可得200萬元。
據金管會統計,就民眾陳情投資詐騙移請刑事警察局參處111年計636件,今年截至4月底計172件,另陳情案件有違法具體事證移送檢調單位111年計215件,今年截至4月底計29件,另在110年則分別檢舉439件、移送116件。
金管會也呼籲,非法業者假借財務投資公司、財務顧問公司等名義,招攬民眾投資非法境外基金,如有交易糾紛,投資人常難以求償,民眾除了選擇合法投信投顧公司與銷售機構,也須查詢是否為合法境外基金,找出符合自己風險承擔能力基金產品,自身權益才能獲得保障。
上述金管會四大措施包括:1、新設置投資示警專區,公布經檢舉查證確屬未經核准基金名單,提醒民眾注意,尤其將進一步請證券商公會、期貨公會及投信顧公會於官網建置投資示警專區揭示這些未經核准之境外基金。
2、加強與法務部合作查緝不法。金管會發現民眾檢舉非法境外基金時,如有具體事證,除立即移送法務部調查局偵辦外,將於與法務部工作聯繫會議,共同追蹤移送案件之辦理進度,以協助檢調單位儘速查緝不法,偵辦結果並將適時公告,以提醒投資人。
3、研議提高檢舉獎金,鼓勵民眾檢舉。有關查緝在台銷售之非法境外基金,更有賴於公私協力以早期發現不法。金管會將提高檢舉獎金,並協調證券期貨周邊公會研議設置檢舉獎金制度,鼓勵民眾檢舉不法,利人利己。
4、請金融機構理財專員協助加強宣導。金融機構理財專員第一線接觸客戶,將請理專協助加強向客戶宣導,提醒關懷客戶投資境外基金應透過合法的基金銷售機構,投資其他金融商品亦應慎選合法金融機構,勿投資未經核准之境外基金或其他金融商品,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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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澳豐基金效應 金管會採取四大措施應對 將拉高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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