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主讓寵物隨地便溺,造成環境髒亂與惡臭,卻難以稽查。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籲請民眾協助檢舉,查證屬實除可開罰飼主或管理人12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鍰,檢舉人也可獲實收罰鍰最高100%獎金。
根據農委會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顯示,今年目前全台有登記犬貓寵物近10萬隻,花蓮有1740隻,再加上未登記犬貓數量十分可觀。其中寵物犬最常由飼主帶出門,部分飼主於愛犬便溺後不清理,行為缺乏公德心及汙染環境衛生。
環保局指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6款規定,家畜在道路或公共場所便溺,所有人(飼主)或管理人有清除其便溺物義務,如果不清除,依法處以12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鼓勵民眾檢舉違規未隨手清理狗便的飼主,民眾可利用手機、數位攝影機等攝影工具,錄下犬隻便溺及飼主未隨手清理狗便汙染環境畫面,並拍下飼主車牌或門牌資訊等,寄交環保局舉發,查證屬實審核符合取締告發要件,將可獲實收罰鍰最高100%檢舉獎金。
環保局表示,除督促各鄉鎮市清潔隊加強路面清除排泄物,呼籲飼主發揮公德心,隨手將狗便清理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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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寵物便溺不清嚴重 環局鼓勵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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