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航空女空服員今年3月於荷蘭外站飯店遭男同仁言語性騷擾,桃園市政府雖支持懲處性騷者,但因外站非本國領土,開罰於法無據,引起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不滿。衛福部昨反駁桃市府說法,認為任何一方是本國人即可依法追訴,收到公文將儘速召開委員會。市府今重申,經召開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委員們認為境外性騷擾行為成立,卻無法可罰。
原因在於法律有不足之處,因為案發地點於中華民國領域外,礙於性騷擾防治法與行政罰法的規範,市府依法無裁罰權。市府已於5月函送提報衛福部研議,希望中央考量實際狀況檢視相關法令,周全並維護被害人權益。
市府說明,媒體報導衛福部的見解「性騷事件具延遲效應,空服員回到台灣仍因此心生恐懼,應沒有非國土疑慮」;也有報導指出勞動部認定此案「適用性騷擾防治法」,如果衛福部、勞動部能對相關裁罰的適法性重新認定,作出正式的裁定,確實能讓地方政府的相關處置更於法有據,也能避免地方政府即便做出裁罰,但卻囿於法令最終還是遭撤銷的下場。
雖然目前此一「性騷擾防治法」事件仍待衛福部訴願委員會處理,但市府一開始接獲陳情後,已先透過「性別工作平等法」,要求該國籍航空公司啟動內部調查,該公司也已完成並作成懲處決議。為保障空服職工在外站的人身安全,市府將再要求該公司檢討員工在外站時的保障措施,落實員工安心工作權益;如果相關事件未見改善,將對該公司予以從嚴處置。
市府強調,性別平權與性別友善是必須捍衛的價值,市府接獲此案申訴以來,即透過勞動局、社會局、法務局與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等單位積極商討,但確實囿於相關法律的適法性而難以突破。市府將與中央相關單位密切溝通,提供相關當事人與工會團體所反映的意見,讓不當的職場性騷擾行為受到應有的處置,還給受害人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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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空服員境外遭性騷可罰?桃市府盼中央先裁罰有所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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