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期間許多民眾喜歡出海辦派對或海釣,新北市消保官於端午連假前會同漁業處前往淡水第二漁港、瑞芳深澳漁港及萬裏漁港抽查娛樂漁船安全性,並重點查核收退費方式及相關定型化契約條款等5項目。
消保官表示,為確保消費者搭乘娛樂漁船消費安全及保障消費權益,新北市府於本月間由消保官、漁業處等聯合稽查12家娛樂漁船業者,針對業者「限乘人數」、「是否投保責任及傷害保險」、「消防設備」、「救生設備」及「收退費規定及相關定型化契約條款」等項目進行重點查核,查核結果大致符合,僅1家業者雖有承保責任及傷害保險,卻未張貼影本於船上明顯處所。
消保官指出,日前曾有發生釣客或船員於船上失足落水,故本次對各船主或船長皆宣導須請消費者全程穿著救生衣,以維護消費者安全;本次另就「收退費規定及相關定型化契約條款」進行調查,絕大部分海釣或觀光乘船費用係於登船時才收取,較不生消費爭議情形;惟包船辦理活動為確保契約能履行,船主多半會收取訂金,本次抽查各娛樂漁船之包船訂金範圍約為包船費用3成左右。
消保官表示,消費者出海活動務必全程穿著救生衣以確保自身安全;另消費者身體患有疾病或有服用藥物、酒精時,不要登上娛樂漁船;並注意娛樂漁船有無縣市政府核發相關有效期限內之漁業執照,及娛樂漁船是否依漁業法投保責任及傷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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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夏季乘船釣魚夯 新北消保官抽查5大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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