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原子能委員會改制成核能安全委員會,從二級機關降為三級機關,外界擔憂核安會管不動台電、監督不對等情況,以及核廢料處置與核電廠安全管制等議題。學者提出3點質疑,包含公信力、核廢料、跨部會分工,認為核安會應說清楚關鍵處理重點;環團表示,不管是否降級都該好好處理核廢料問題。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蔡中岳指出,原能會過去作為核能主管機,今天降級後,主力項目似乎已非核能發展,但作為核能監管重要機關,仍要面對核廢料及核電廠除役問題,台灣未來仍要面對核能監管運行及核廢量處理問題,未來會持續觀察到底降級的是核能發展還是核安管制。
蔡中岳說,過去認為核能管制機關應如NCC一般為獨立機關,現在核能發展及核能管制是原能會的角色,但原能會發展得趨勢並非往更多核電廠,過去認為獨立性比降級更重要,現在卻看不到獨立性,如今核廢料法治化與高階核廢料的選址條例尚未完成,原能會不管有沒有降級都該處理好。
中山大學社會系副教授邱花妹表示,針對原能會改制成核安會有3點疑慮,第一,過去原能會因與台電關係緊密,因此是否能有效監督的公信力備受質疑,改制後更強調核安問題,認為核安會若能在改組過程中,強化社會公信力,透過監督來建立起好的公信力,這會是其中一個關鍵。
第二,未來核安會的職掌及期負責範圍,現在核一、核二、核三廠將逐步除役6個機組,每個機組包含除役環評到真正執行除役都要經過漫長時間,一個電廠運行40年,但光是除役作業不包含後續永久儲存核廢料的時間過需25年,但核安會這次在職掌的內容及相關法條中無明確寫出,後續會持續關心相關事宜。
第三,核電廠除役過程中,不只是核安問題,核安會與其他部會的分工也是一大重點,除了確保核電廠運行40年後逐步除役,後續還要尋找到核廢料處置方法,核安會在其中可以扮演到什麼樣的角色,也是外界關心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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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原能會降級改制成核安會 學者3點質疑要求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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