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日前公告,即將針對未來的經貿談判簽署「首批協定」(first agreement),並公布中、英文文本,國人始有機會一窺其全貌,惟從其內容看來,對台灣實際效益將極為有限,且無益於緩解我國經貿困境。
去年六月開啟的《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U.S.-Taiwan 21st Century Trade Initiative)談判,台美歷經近一年的談判,依照規劃共有12項議題,由於內容過於廣泛,採分階段達成方式進行討論,目前談定的議題為貿易便捷化、良好法制作業、服務業國內規章、反貪腐及中小企業等5項議題,既然二國官方新聞稿都已經公開宣布,且公布文本內容,簽訂協定應該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我國缺乏國際重大經貿談判經驗,能與美國達成共識值得稱許。不意外的,官方再次大肆宣傳其成效,稱本協定不僅是台美間自1979年以來所簽署結構最為完整的貿易協定,更代表著台灣經貿制度符合國際高標準的重要裏程碑。文本的前言明文,該協定係尋求:強化台灣與美國間經濟與貿易關係;達成一個具高標準承諾及經濟意義成果之21世紀貿易協定以支持互利的貿易,進而帶來更自由、更公平之市場及強健的經濟成長。
然仔細觀察其文本,多屬空洞的原則宣示,具有實效的條文相當有限。其中內容最多的第二章「關務行政及貿易便捷化」部分,有媒體指,該章幾乎與我國於2015年簽署的WTO《貿易便捷化協定》(Agreement on Trade Facilitation, TFA)雷同。實際上前者還是有極少的部分,是TFA所沒有的內容,例如:增加新科技內涵,包含電子發票、電子支付;新議題如人道救災物資快速放行與減免關稅。不過整體而言,仍維持在TFA的框架內。
最可笑的是,行政院政務委員、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鄧振中表示,台美倡議可助中小企業拓展美國市場;我國薪資水準還有望向美國看齊。但是細看「中小企業」一章內容毫無新意,只有三項空洞內容,包含增加中小企業貿易及投資機會、資訊分享與增加對話,此舉即可協助我中小企業開拓美國市場與大舉提高薪資水平?簡直是癡人說夢話。
且該談判完全配合美方的架構進行,我國應在談判期間或其他管道表達我方的需求,而非任由美國主導,否則將失去談判的意義。不幸的是,台美首批協定討論的議題,完全沒有我方迫切需要討論的議題。有關我方亟需解決問題,除老生常談的區域整合邊緣化外,以下舉其犖犖大者:
第一,台美重複課稅:我國已經向美國表達多年,直到台積電受邀至美國設廠更突出該問題的嚴重性,根據媒體分析,赴美台商若有獲利,需在美繳納21%的企業所得稅,稅後盈餘匯回,整體實質稅率仍高達44.7%。難怪連美國財長葉倫三月都表示,缺乏相關協議是一個「非常重大的問題」。
其次,保障台商利益:美國近年推動美國優先、圍堵中國與產業保護主義等政策,也直接或間接衝擊外國企業,韓國為此已多次赴美為韓企爭取權益,甚至韓國總統尹錫悅親自赴美討論《晶片法案》補助與限制問題。台積電在美國投資案,同樣有類似問題,卻未見政府向美國政府主張。
第三,農產品貿易障礙:商總許舒博理事長近日提到美方無助台灣鳳梨銷美,因距離過長我國鳳梨出口至美國可行性較低。但豬肉卻是利基型商品,尤其台灣已開放有安全疑慮的美國萊豬,惟我國肉豬拔針多年,從口蹄疫疫區中除名,美國卻仍對我設限,明顯為美國口中的「貿易障礙」,談判官員亦漠不關心。
台美協議充斥著「高大上」的議題,對台灣亟待美方處理的問題置若罔聞,若對產業裨益有限,試問簽署協定真如政府宣稱,是台美雙邊經貿關係「深具歷史意義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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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專家之眼】癡人說夢話的台美貿易首批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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