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進駐科學園區的廠商,在研發上得多加把勁了。
國科會已修正完成「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細則」,進駐科學園區廠商研發經費佔營業額比率須達8.73%以上,才會核准進駐。
國科會產學及園區業務處長許增如表示,外界對科學園區有很高期許,國科會也認為,園區廠商在研發投入應該要高於其他園區的廠商,因此調高進駐園區研發佔比,以鼓勵園區廠商投入專業研發,提升廠商創新研發能量,布局未來前瞻新興科技。
國科會指出,2019年全國製造業研發經費佔營業額之比率為2.91%,以此為基準,先前,要進駐科學園區廠商研發佔比須達到5.82%,即一般廠商二倍,才會核准進駐。
國科會去年已修改規定,提高至三倍,亦即須達8.73%,才能進駐到科學園區,並自2022年10月起適用,包括進駐到既有、及新開設的科學園區之廠商,皆一體適用。
國科會主委吳政忠表示,過去科學園區的產業多偏硬體,未來需要新創產業,希望提高研發佔比、鼓勵更多新創產業進駐;此外,科學園區也會在節能永續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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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進駐科學園區 研發經費須達高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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