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編列3000萬元,發30萬份「物調券」振興經濟,用現金200元購買,可兌換面額400元商品。不過,物調券並非各行政區都有,議員批評未能「雨露均霑」,發放數量不均,根本不公平。台中市經發局表示,部分行政區沒有市府列管市場與商圈,才沒有發券,發放數量會滾動式檢討。
中市推出30萬份物調券,分兩階段發放,首波15萬份已在30處公有市場、17處攤販集中區、23處商圈發放完畢,使用期限至5月28日,限在兌換場域內使用;第二波15萬份6月20日、21日兌換,可使用至6月25日。
豐原公有市場昨天發送1500份物調券,民眾大排長龍領取。不過,議員周永鴻批評,梨山有發放物調券,但超過10萬人口的潭子區卻沒有,石岡、大安、新社、外埔區也未設發放點,實在不公平。
周永鴻說,大雅公有市場、大雅學府商圈位於同個生活圈,店家數差不多,但商圈發3000份,公有市場僅發1000份,落差極大;市區建國市場發5000份,神岡公有市場僅分配500份,各市場分配不均,難道有些地方屬於「次等公民」嗎?
議員施志昌說,市府為彌補購物節集中在市區,編列預算經費大發「物調券」,回饋商圈與市場,但相較於高達3.5億元的購物節,物調券預算杯水車薪,無商圈、市場的外埔與大安無法受惠,美意打折扣。
議員蔡成圭說,未被列入的行政區應另有方案,而非雙手一攤,任由自生自滅。議員吳振嘉、李文傑認為,29區都要雨露均霑。
林姓攤商說,200元放大變400元,對民眾是好康,也確實能振興經濟,讓市場活絡幾天,市府應拿出長遠規畫,才不會曇花一現。
經發局表示,部分行政區沒有市府列管市場、商圈,才沒發物調券,將評估是否要放寬發放規定;各區域發放數量依規模、攤商店家數分配,發放前已向各市場、商圈說明,下一波發放時將滾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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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中「物調券」振興 挨批發放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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