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處理立委及台灣民眾黨團所提廢止「印花稅法」案,決定擇期繼續審查。財政部長莊翠雲說,廢印花稅法涉及地方財源,茲事體大;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指出,暫時不要廢止印花稅法。
印花稅法實施迄今,因常產生同一交易重複課稅等疑慮,包括國民黨立委溫玉霞等19人、民進黨立委江永昌等23人、民進黨立委郭國文等18人、民進黨立委蘇治芬等16人、民進黨立委陳素月等17人,以及台灣民眾黨團,提案廢止印花稅法。
財政部今天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指出,鑑於替代財源的籌措仍有困難,為保障地方財政自主空間,並避免影響地方建設發展,「印花稅尚不宜廢止」。
財政部指出,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2條規定,印花稅為直轄市及縣(市)稅,民國111年印花稅稅收約新台幣157.2億元,其中6個直轄市約127億元、佔81%,為地方政府重要稅收及施政財源。
財政部表示,就印花稅的存廢及替代財源等議題,多次徵詢地方政府,基於財政自主及稅收考量,均不贊同廢止,地方政府並表示如果廢止,應依財政紀律法及財劃法規定,彌補稅收損失;同時,需將潛在成長率及稽徵效能提升所逐年增加的稅收,納入考量,逐年增加彌補金額。
立法院本會期法定集會期間至5月底止,今天是財政委員會本會期最後一天議程,處理尚未審查完竣的包括娛樂稅法、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財政收支劃分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及廢止印花稅法等32案。
今天在財政委員會審查廢止印花稅法案的過程,立委討論此案的時間並不多。賴士葆說,「暫時不要廢止印花稅法」;莊翠雲回應,涉及地方財源,「茲事體大」。
擔任今天會議主席的財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羅明才詢問在場立委意見後說,擇期繼續審查,給財政部多一點時間,但是要面對問題,找出方法。
此外,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通過臨時提案,請財政部於1個月內再次邀集各地方政府研議娛樂稅修正方向及印花稅存廢,以利更新各地方政府的建議並協助研擬替代財源,並於前述會後2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給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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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立委盼廢印花稅 財政部有異見擇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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