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通令5月執行「取締路口車輛不停讓行人專案」,前天起改稱「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選定高發事故路口執行至6月5日;桃竹竹苗4縣市首日共取締808件,有基層警員不解專案名稱為何更換,認為換湯不換藥,但仍奉命執法、宣導,力求降低事故發生。
桃市警局交通大隊統計,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首日,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213件,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取締10件,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停取締276件,道路障礙取締12件,共取締511件交通違規,均依法開罰。
竹縣警局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17件,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4件,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49件,道路障礙3件,共73件。
竹市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13件,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139件,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23件,無道路障礙違規,共175件。
苗慄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13件,非號誌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7件,人行道違停28件,道路障礙1件,共49件。
「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增加「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取締,桃園選定100處路口。有員警認為,保護行人安全立意很好,但不解專案名稱更換,執法就會比較「精緻」嗎?「精緻」只是宣傳話語,希望降低事故發生才是真的。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路口精緻執法 基層警:換湯不換藥
地址:https://www.torrentbusiness.com/article/390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