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員陳淑華等人聯合質詢,要求市府暫緩發放中捷事故建案興富發「文心愛悅」的使用執照;並研議對違法裁處懲罰性賠償或懲罰性處分,她認為,有效建築管理,才能確保人命安全。
陳淑華說,吊臂砸中捷事故多方嚴控,有機會可以避免的、是減低人員死傷。當然,究其因是興富發工地發生塔吊吊臂從高空掉落所致。
陳淑華指出,中捷事故關係人包括乘客、中捷公司、台中市政府及興富發等多方,造成乘客死傷、中捷高額財損、道路及公共設施損壞。
陳淑華表示,中捷前董事長林良泰在事故隔天曾表示要向建商求償電聯車造價至少2億,但興富發發布重訊指是媒體報導,她質疑中市府有何作為?副市長黃國榮說,中捷及市府財損等狀況還須專業評估,須視車廂能否修復。
陳淑華表示,市府要有guts,暫緩發放事故建案興富發文心愛悅的使用執照;並要求市府研議對建商的違法裁處懲罰性賠償或懲罰性處分。
陳淑華痛批,興富發每年全國推案量超過300億,百萬元的罰款對興富發無法起到懲罰的作用。
陳淑華說,過去4年興富發累計在台中發生5案3死的重大工安事件,這幾年的推案量,市府罰108萬,毫無懲罰的作用。
都發局表示,要看建案違規項目,市府相關單位必須檢視了解,再作決定。
議員陳俞融提到,現行建築法罰則威嚇力不夠,有關工安違反的罰則,通常到3萬到30萬元之間,但對建案銷售金額動輒百億的建商來說,單次違法罰金明顯不足,甚至針對勒令停工後建商又局部施工,市府卻只能「重罰」9萬,嚇阻力道極低,也與市民觀感不符。
陳俞融建議市府,應提高有違規紀錄建商之工地巡檢頻率,並提高相關罰則,例如比照違建處以建築物造價千分之50以下罰鍰,以比例裁罰,才能有效嚇阻建商繼續違法。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中捷事故1死10傷 議員要求市府停發「文心愛悅」使照
地址:https://www.torrentbusiness.com/article/390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