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員朱珍瑤今天在議會總質詢指出,八德區一處15層樓建案工地疑施工導致周邊鄰宅出現裂縫、壁裂、坑洞,住家向市府反映卻一直沒下文,質疑市府罔顧民眾權益。
都發局長江南志說明,在大樓樓頂封頂前,若因附近工地造成損鄰,只要確認為施工造成的損害,該案即會進行列管,在大樓取得使用執照前,建商必須完成修復或和解等協調程序,否則無法拿到使照;建管處已會勘此案,並列管在案。張善政市長強調會請建管處詳細瞭解,若有需要會請專業技師協助。
建管處會後表示,已於5月11日邀集土木技師公會、建案起、承、監造人及受損戶會勘,初判沒有立即性危險,無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但確實有8戶鄰房受損已依法列管,並要求建商應積極協調損鄰修復事宜,在與受損戶達成和解或未按損鄰調處委員會決議辦理之前,建管處不會核發使用執照。
另外,議員提及屋頂版勘驗之後,建商可不負責鄰房受損的問題,應屬誤解。建管處協助召開調處損鄰事件,是基於先行政協助,調處不成則回歸司法程序的立場,希望可以減少司法爭訟。
建管處說,各地方政府均訂有行政協助的損鄰處理辦法,因為施工損害通常發生在開挖階段,若受損戶超過申報屋頂版勘驗日才提出損鄰,就不適用調處程序,應由雙方自行協調或回歸司法途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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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桃園八德區建案施工損鄰市府不聞? 都發局:已會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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